2013级研究生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审核统计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10-27浏览次数:328

各硕士点学院:

请通知2013级硕士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栏目中登记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的相关信息,并将证明文件提交给研究生工作秘书。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要求如下:

1.署名要求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只统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其余不计。

2.数量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B2类以上学术论文;或发表2C类学术论文,其中1篇可以是第二作者。其中会议论文至多统计1篇。刊物类别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的规定进行划分。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可替代1篇第二作者C类论文。

研究生应至少有1篇第一作者的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其余可用专利替代。发明专利授权,可替代B2类论文。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可替代C类论文。专利成果应与学科相关,署名要求与论文署名要求一致。

3.审核程序

1)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发表论文登记”及“科研成果”菜单下登记发表论文信息。

2)研究生秘书登录信息系统,在“毕业管理”—“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学生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菜单下对本学院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审核。

研究生须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研究生秘书,在成果复印件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和姓名。

A.      论文提交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复印件;SCIEICPCI检索,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其他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论文分类证明复印件。录用阶段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书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

B.       专利授权的提交授权证书复印件,受理的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及专利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

C.       科研项目提交结题证明复印件,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请注意:秘书须在网上审核通过,之后研究生才能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4.提交汇总表和附件

研究生秘书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填入汇总表中,为方便统计,1项成果填1行,勿将多项成果填在一行内。将表格电子版、签字版及研究生提交的证明文件于1126前交研究生处。

5.之后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本次统计为第一次统计。之后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研究生应及时录入到信息系统中,并提交相关材料给研究生秘书审核。学院在12月底再次提交第二次统计的补充汇总表和附件。

 

 

研究生处

 2015/10/27

附:1.2013级 学院研究生学术论文汇总表.xls

2.2013级 学院研究生专利及其他成果汇总表.xls

3.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