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沪学位办【2014】8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起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编制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2015-2016学年)。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主要包括八部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概况;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情况;研究生招生及规模状况;研究生培养过程;学位授予及研究生就业情况;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成效;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情况;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涵盖了“《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支撑数据及数据说明 (试行)”要求的各项关键数据,反映了我校2015-2016学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概况。对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监控、开展自我检查与评估工作有积极推进作用。
现向社会各界发布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2015-2016学年),见附件。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建议与意见,共同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