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第1批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8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23年第1批硕士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2023年第1批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项目

时间

内容

主要完成人员

论文盲审与评阅

2022.12.26-2023.1.6
2023.2.20-2023.2.24

组织论文送盲审、评阅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研究生处

答辩

2023.4.7(第7周周五)前

(学院分委会自定,开题满1年方可申请)

组织安排答辩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023.4.14(第8周周五)前

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1.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表决

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含研究生答辩后定稿论文、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学院学位表决汇总表、成果汇总表、学位申请表等)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授学位前查重及其他审查汇总

2023.4.21(第9周周五)前

研究生处审查学位申请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不合格者不上校委会讨论

研究生处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2023年4月底5月初

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处

二、相关材料

请硕士点学院按照沪工程研[2021]17号文件认真组织安排答辩工作,并按时上报学位申请汇总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工作安排

请于37日(第3周周二)前交研究生处备案,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纸质版1份。

2.答辩申请表及公告

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学位-答辩申请菜单中完整地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交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院长审核。

答辩公告要写清每位研究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学院要确保答辩时间,每位研究生须答辩不少于30分钟(含报告、答辩和评议)。答辩公告时间3天以上,由学院负责网上公示。若答辩公告需要更改,则顺延答辩时间,确保答辩前准确公告达3天。学院应提前3天将审核通过的答辩公告交至研究生处备案,电子版(附件3)发至研究生处对接老师,然后领取学位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7,人手限一份务必认真填写。

为确保答辩工作质量,研究生处将按照公告时间到答辩现场进行巡查。若发现提前结束答辩,则该时段前的答辩视为无效。

3.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好放入资料袋中,2023414日前收齐,由学院负责存档

学位申请表

1

与学位申请表所填内容一致的科研和学术成果证明文件

1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2

答辩记录

1

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

1

答辩决议书(须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1

学位论文简介(须本人和导师签字)

1

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光盘(WORDPDF格式各1份,须本人和导师签字,扉页上填写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专家姓名。一般勾选不保密,保密须事先申请批准)

1

盲审异议、评阅争议、答辩争议、答辩修改情况说明、学位授予建议争议等相关材料(非必有项)

1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2023414日前)

答辩后定稿论文。PDF版要求内含已手写签名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务必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学院将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定稿完整的PDF电子版、签字的查重承诺书PDF扫描件(附件9)、检测论文清单电子版(附件10压缩打包发至研究生处对接老师。同时,学生在系统中上传已签名的定稿论文、查重承诺书、原创授权书。查重结果按沪工程研[2021]19号文件处理。

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附件11)。表内成果详情在成果汇总表中体现。将纸质版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对接老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表(附件13研究生发表论文及成果汇总表(附件8,要求详见2023届研究生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 (sues.edu.cn))、学位申请表。将纸质版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对接老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14,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条件为盲审成绩不低于80分、且答辩成绩不低于90分;推荐比例为不超过学院该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三、信息系统填报及审核要求

请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和学院按照操作手册在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审核和学位上报信息等内容的填写和审核,主要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参考如下。

1. 填写学位论文信息(研究生填写、导师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端)和学位-确认学生论文(导师端)。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内容务必填写正确。47日前完成。

2. 提交答辩申请(研究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答辩申请(研究生端)、学位-答辩申请(导师端)、学位-答辩管理-答辩申请(学院端)。答辩申请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下载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院长审核47日前完成。

3. 答辩结果录入和判定(学院填写和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答辩管理-答辩结果录入/答辩结果判定。学院先录入答辩结果,再判定答辩是否通过。47日前完成。

4. 学位成果提交和审核(研究生填写、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科研-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端)和科研-科研成果审核(学院端),详见成果审核通知。47日前完成。

5.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学位审核-学院审核/学科审核。研究生所在学院先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再由学科所在学院完成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414日前完成。

6. 学位上报信息录入(研究生填写)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申请状态查询-学位上报信息录入。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除不能修改区域之外,其他信息不能为空,否则影响学位信息在教育部的注册,影响就业单位审核。打印一份签字后交学院。55日前完成。

四、学位申请审查要求

研究生应按要求认真整理好本人材料,按时提交给学院。学院需严格审核,确保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

实质要求:研究生须满足以下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 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全部环节,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课平均绩点至少2.6的要求,成绩合格;

5)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要求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

6)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答辩、定稿论文查重,建议授予学位。

形式要求:

1)研究生答辩材料袋应按封面目录提交完整材料;

2)学位申请表应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各项责任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

3)学位申请表后所附的成果证明应与表内所填成果完全一致;

4)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且数量须与答辩委员人数一致;

5)答辩决议草稿决议书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研究生处事后将对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抽查。请各学院严肃对待,如查到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已授予的学位,并计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研究生处

2023228

附件:(打包下载)2023答辩文件及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