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2023届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请研究生尽快登录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科研”栏目中登记满足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成果信息,并在系统中上传支撑材料。
依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沪工程研〔2019〕52号,见附件1),要求如下:
1.署名要求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英文署名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第一专利权人须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只统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其余不计。
2.数量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SCI、SSCI、A&HCI期刊论文,或2篇SCD期刊论文,其中1篇必须是第一作者,另外1篇可以是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SCD期刊论文;并取得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专利可以是导师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
硕士研究生都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另外1篇SCD期刊论文,可以用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来替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利要求,也可以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用SCD论文来替代。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可以根据艺术硕士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作品、获奖、展示等其他成果来替代专利。
SCI、SSCI、A&HCI期刊论文可以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论文分类办法(2021年版)》(见附件2)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论文替代,SCD论文可以用该文件规定的四类论文替代。所有学术论文仅指正刊,不包括正刊以外的其他版本,例如增刊、特刊、副刊、专刊等均不计。
学院有更高要求的,还须满足学院要求。
3.支撑材料
研究生须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发表论文名称或专利名称或成果名称,在新系统中按照页面提示完整地上传附件。每项成果的附件传在该项成果的对应条目下,勿将多项成果保存在一起上传,勿重复填报成果。请确保支撑材料清晰完整,以免影响成果认定。
A. 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PDF扫描件。
B. 录用阶段的论文:提交录用及缴费通知书(导师需在缴费通知书上签字确认)、版面费发票、论文PDF扫描件。
C. SCI、SSCI、A&HCI、EI期刊论文还应提交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PDF扫描件;论文尚未检索的,提交SCI、SSCI、A&HCI、EI数据库来源期刊证明PDF扫描件和已发表(或accepted版)论文。其他论文不用提供检索证明。
D. 授权专利:提交授权证书PDF扫描件。已授权但尚未拿到授权证书的,提交授权通知书及发明人信息页PDF扫描件,须能在扫描文件中找到发明人姓名。
E.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及专利申请人信息页PDF扫描件。
F. 艺术专硕取得的软件著作权:提交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有学校公章的发明人信息页PDF扫描件。
G. 艺术专硕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成果均在“科研获奖”栏目下录入:提交佐证材料PDF扫描件,同一作品参加不同展赛只上传1项代表性获奖,非等级奖(如优秀奖、潜力奖等)、非艺术作品的展赛获奖(如建模、创业等)不计,认定的展赛清单参考见附件6。
4.其他说明
请学院及时审核(操作手册见附件3),成果不符合要求、附件上传不全的删除或退回给学生补充完整后再提交审核。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成果填入汇总表中(见附件4、附件5),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汇总表,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对接老师。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1日
附件:(打包下载)成果审核工作通知附件-2023版.rar
附件1-沪工程研〔2019〕52号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附件2-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论文分类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
附件3-科研成果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4-1XX学院2023届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汇总表
附件5-2XX学院2023届研究生专利及其他成果汇总表
附件6-艺术专硕认定艺术奖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