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任课教师:
为保证及时、准确记载学生成绩,确保学生考试结束后及时查询到成绩,现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上网公布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成绩录入、提交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沪工程研〔2019〕34号),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提交,请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相关负责人通知任课教师到位。
二、秘书审核、发布
教师完成录入成绩并提交后,需及时告知学院秘书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端口才能查看到成绩,完成成绩正式发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成绩归档
成绩发布后,由任课教师打印教学班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本人、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一份由教师所在学院留存归档,一份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学校将集中开展上学期所有课程成绩上网公布、备案情况检查工作。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网公布成绩,影响学生补考、选课的情况,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同时考虑纳入学院年终考核绩效。
附件2: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操作说明.pdf
研究生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