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简介:
为提升研究生创新培养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自2013年起,教育部学位中心面向全国在校研究生开展了“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近年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支持和协助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开展。2017年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作为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上海赛区)的统筹协调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作为“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的组长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提升上海市研究生在国赛中的整体竞争力,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负责承办“上海市研究生智慧城市创意设计大赛”。通过组织开展研究生创新实践与学术交流活动,开拓研究生的创新视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潜能;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之间形成研究生培养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机制。
赛事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以智慧城市为主题,且须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每项作品应包括:
●项目简表(模版参见附件B)
● 项目说明书(模版参见附件C);
● 商业计划书(可选,模版参见附件D);
● 补充材料(可选),可以实物、图片、PPT、Flash、视频等方式展示,但对于借用软件开发等手段的作品必须附以参赛作者原创的原型系统。
参赛作品的内容可以来自企业命题,也可以自由选题。这两种类别的命题及要求如下:
1. 企业命题:
围绕大数据与商业智能为城市生活带来的变革,提出创新性的创意、技术与解决方案。
2. 自由选题:可以针对智慧城市的任意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城市规划、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建筑、智慧家居、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安防、电网、物流、金融等,提出创新性的创意、技术和解决方案。
参赛作品要选择申报类别(企业命题类,或者自由选题类),标题要新颖,内容紧扣智慧城市,最好写明灵感来源。作品还应具有良好的可实现性,并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在申报作品时,要对创意进行介绍,并对其应用领域、可行性、主要设计方案及关键技术、社会价值、预期经济效益、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等内容进行阐述,需附上详细的策划方案。
为确保评审公平,除报名表需要填写所在培养单位信息外,申报作品的各个部分(包含各类附件)不能出现申报者所在培养单位信息。
二、参赛方式
参赛选手可以先报名,再提交作品;也可以在报名的同时提交作品。
1. 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通过填写报名表(参见附件A),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martcity_sh@sues.edu.cn,进行报名。大赛承办方会对收到的每一份报名表进行回复、确认。
选手可以个人或者团队形式参赛。个人作品为单人申报,集体作品申报的总人数不超过4人,专业不限,允许作者来自不同单位。以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为参赛单位。参赛各队可申报指导教师,每项作品最多可申报2名指导教师,以作者申报顺序排序。
2. 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选手将作品提交至邮箱smartcity_sh@sues.edu.cn。大赛承办方会对收到的每一项作品进行回复、确认。
三、大赛规则
本届智慧城市创意设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1. 初赛
大赛评审专家将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作品材料的新颖程度、与智慧城市的契合程度、具有的经济社会价值、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作品表现形式等来进行评分,并且最终选择10-30项作品进入决赛。
2. 决赛
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将汇集到承办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现场展示和讲解,并回答大赛评审专家的提问。大赛专家委员会将按照初赛分值以及参赛者的现场答辩情况来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评比和打分。决赛选手需针对参赛的作品准备PPT或视频。其中视频要求MP4或FLV格式,分辨率为1280×720,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参赛作品也可提供软件演示或实物展示。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2017年6月1日至6月25日 | 大赛报名,作品准备、提交 |
2017年6月25日中午12:00 | 大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 初赛评审 |
2017年7月1日至7月2日 | 初赛结果公示 |
2017年7月3日至7月4日 | 进入决赛的作品修订、完善与布展 |
2017年7月5日 | 决赛答辩、学术报告会、颁奖 |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大赛设置等级奖,向获得等级奖的个人或团队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品。所有参加决赛的同学参加智慧城市学术报告会。
大赛设一等奖1-3名,二等奖3-6名,三等奖5-15名。
为鼓励参赛选手在勇于创新思维、攻克技术难关的同时培养良好的表达展示能力,将评选最佳答辩奖若干名。
六、知识产权和作品所有权
1. 大赛期间参赛队伍所有的创意、方案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参赛队伍所有,组织方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并不用于除本比赛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2. 参赛队伍应保证所提供的创意、方案和相关材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由此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队伍自行负责。
七、申诉仲裁与纪律惩罚
1.各参赛培养单位严格审查参赛选手资格(确保参赛选手为本单位在读研究生),若出现参赛选手资格问题,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并通报组委会各委员单位。
2. 参赛作品指导教师仅负责指导参赛选手完成作品,不得将指导教师个人相关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署名学生作为参赛作品。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参赛作品资格,并通报组委会各委员单位。
3. 参赛选手不得运用非法手段窃取他人技术数据、创意设计方案等,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参赛选手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培养单位。
4. 大赛秘书处及专家委员会等各职能部门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若出现渎职、包庇等行为,取消相关作品资格及责任人职务,并通知组委会各委员单位。
八、其他事宜
指导单位: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首届大赛承办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协办单位:北京普开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成涛021 - 67796005
石蕴玉021 - 67791131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