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跨学科交叉课程和项目制学习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11-25浏览次数:1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门:

为主动应对全球教育大变革与科技发展新趋势,积极落实学校新时期发展战略,深化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综合改革,学校拟开展研究生跨学科交叉课程和项目制学习课程建设,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以兴趣为主导、以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新生态,培养具有跨学科整合思维、工程技术基础、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应用创新型拔尖人才。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跨学科交叉课程和项目制学习课程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学科交叉课程

1. 建设目标:

课程授课内容系统整合涵盖工程、管理、设计等两个及以上学科门类或非相近一级学科的知识,通过不同学科专业内容的联动、互补和共融,实现跨学科知识整合。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跨学科的整体性思维和跨学科的融合性知识,敏锐地发现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充分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全面提升学生运用跨学科知识解决综合问题、复杂问题的能力。

2. 建设要求:

1) 课程须瞄准单一学科无法覆盖的复杂问题,注重跨学科知识间的深度融合、有机衔接,涵盖学科核心知识、承载学科思想方法,课程规划与设计有贯穿始终的主题与主线,避免简单罗列化、拼盘化、杂糅化。

2)教师团队必须由3个及以上且涵盖工程、管理、设计等学科背景的专任教师组成,具备本学科深度和跨学科教学经验,共同参与课程设计、授课、评估全流程,融合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与人文社科领域,解决复杂实际问题。

3)结合AI赋能设计包含跨学科交叉内容的完整教学大纲与教案,有合理的过程考核要求和目标达成,确保课程教学的高质量开展并在验收时交付至少1个跨学科成果。

4)鼓励教师围绕拟建设课程开展跨学科交叉相关教学或学术研究,充分发挥AI辅助教学优势,推进“AI+教师”协同模式,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

二、项目制学习课程

1. 建设目标:

课程根据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结合AI赋能进行设计,教学团队围绕中心任务选择、组织课程内容,学生以完成综合性任务为主要学习方式。项目课题应聚焦于解决企业真实需求或教师科研项目中的问题。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思考和解决复杂问题,培养其实践应用能力、迁移创新能力、团队合作沟通能力,促进学生实现深度学习的同时,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增强社会责任感。

2. 建设要求:

1)课程须以企业真实需求或科学技术前沿为锚点,课程需具备明确的可落地性和社会价值。

2)课程应基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经历等进行整体规划,学生需全程主导项目方案制定与修订、解决问题、形成成果、展示交流等项目各阶段;在1个教学周期内至少完成一项课程成果展示,如调研报告、创意作品、器件设计、小程序开发、实践成果等。

3)教学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鼓励邀请相关产业专家或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组建“校内导师+产业导师”的教学团队,共同参与课程项目设计,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教学团队课堂讲授时长一般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4

4)鼓励深度融合AI技术,打造虚实融合的智慧教学场景。

三、课程申报要求

1. 课程原则上应为已纳入培养方案且近三年连续开设的课程或多门课程的整合课程;同时鼓励教师开设新建课程,新建课程开课前须向研究生院申请课程代码并在培养方案修订时列入。

2. 同一课程代码存在多个课程序号的课程,如申报须经团队成员签署意见后统一建设。

3. 课程须以教学团队形式申报,每个教学团队设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4. 负责人限主持申报1门课程,参与人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 负责人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高端引进人才或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课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 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门先行先试建设院级跨学科交叉课程和项目制学习课程,研究生院将对建设质量高的院级跨学科交叉课程和项目制学习课程进行后资助。

6. 经研究生院立项的跨学科交叉课程和项目制学习课程,工作量按2.0倍系数计入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课程。

7. 课程需在立项一年内开课运行,未按期开设的课程将取消课程认定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缴建设经费。

四、课程立项额度

1. 跨学科交叉课程拟立项10-15门(视实际申报情况及质量酌情增减),建设周期1年,经费资助3万元/门。

2. 项目制学习课程拟立项10-15门(视实际申报情况及质量酌情增减),建设周期1年,经费资助3万元/门。

3. 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结题验收为优秀的课程,将给予立项经费资助额度50%及以上的跟踪资助,

五、课程验收要求

1.跨学科交叉课程验收:

(1) 课程建设总结报告1份,包含建设情况、项目成果及经费执行情况等;

(2)学生学习效果问卷与学情分析报告;

(3)课程的教学大纲、完整教学材料1套和代表性跨学科成果1个;

(4)其他教学过程资料,如课堂活动照片、视频,集体备课和研讨会记录、项目成果、发表的教改论文等。

2. 项目制学习课程验收:

(1) 课程建设总结报告1份,包含建设情况、项目成果及经费执行情况等;

(2)学生学习效果问卷与学情分析报告;

(3)课程的教学大纲、完整的教学案例1套和代表性成果1个;

(4)其他教学过程资料,如课堂活动照片、视频,集体备课和研讨会记录、项目成果、发表的教改论文等。

六、申报程序

1. 课程申报:各学院或教师自由组建教学团队申报(如是跨学院的团队由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申请人需如实填写《跨学科交叉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或《项目制学习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后提交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

2. 学院审核:各学院或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盖章汇总(不做排序)并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3. 20251219日前,请将纸质版《跨学科交叉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项目制学习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各一式五份和《跨学科交叉课程建设和项目制学习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学院公示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cdpyk@163.com(以学院为单位发送,不接受项目申报人单独发送)。

七、其他事宜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项目规划与组织申报,并对推荐项目严格审查把关。

2. 研究生院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际预算对项目及其资助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3. 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计划任务等不得随意变更,经费使用和报销均需符合财务相关规定。

4. 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结题验收,验收标准以当年签订的立项任务书为准。项目执行期满,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原则上两年内不予再立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5.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张翠翠,电话:67796008,邮箱:gcdpyk@163.com


研究生院

20251117

附件:

附件1:跨学科交叉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2:项目制学习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3:跨学科交叉课程建设和项目制学习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