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有关要求,现就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
2、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4-2025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5-2026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二、采集程序
1.个人填报(9月26日-10月10日)
系统填报方式:导师登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对照“研究生管理系统-博导信息采集手册”(附件1)和“2025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填报相关信息。
2.学院审核(9月26日-10月11日)
各导师主管学院秘书系统查看博士生导师填报信息,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逐项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送至研究生院。
3.汇总上报(10月12日-17日)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博士生导师信息,审核无误后录入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数据。
三、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数据已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实现精准对接,教育部已将各招生单位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
2.各学院需指派专人负责,熟练掌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及时通知、指导学院博士生导师完成填报,加强系统数据维护,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准确。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