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第1批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2-19浏览次数:41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25年第1批硕士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2025年第1批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项目

时间

内容

主要完成人员

论文盲审与评阅

2024.12.30-2025.1.8
  2025.2.17-2025.2.21

组织论文送盲审、评阅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研究生院

答辩

2025.3.28(第6周周五)前

(学院分委会自定,开题满1年方可申请)

组织安排答辩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025.4.8(第8周周二)前

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1.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表决

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含研究生答辩后定稿论文、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学院学位表决汇总表、成果汇总表、学位申请表等)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授学位前查重及其他审查汇总

2025.4.11(第8周周五)前

研究生院审查学位申请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不合格者不上校委会讨论

研究生院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2025.4.22-2025.4.23

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院



二、相关材料

请硕士点学院按照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工作细则》沪工程研〔20255 号文件认真组织安排答辩工作,并按时上报学位申请汇总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工作安排

34日(第3周周二)前交研究生院备案,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纸质版1份。

2.答辩申请表及公告

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学位-答辩申请菜单中完整地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交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院长审核。

答辩公告要写清每位研究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学院要确保答辩时间,每位研究生须答辩不少于30分钟(含报告、答辩和评议)。答辩公告时间3天以上,由学院负责网上公示。若答辩公告需要更改,则顺延答辩时间,确保答辩前准确公告达3天。学院应提前3天将审核通过的答辩公告交至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附件3发至研究生院陶老师,然后领取学位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7,每生限一份,务必认真填写。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阅及答辩委员会,均应有1名企业专家参与(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

为确保答辩工作质量,研究生院将按照公告时间到答辩现场进行巡查。若发现提前结束答辩,则该时段前的答辩视为无效。

3. 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好放入资料袋中,202548日前收齐,由学院负责存档

学位申请表

1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1

答辩记录

1

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

1

答辩决议书(须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1

盲审异议、评阅争议、答辩争议、答辩修改情况说明、学位授予建议争议等相关材料

1

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文档(WORDPDF格式)

1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202548日前)

1)答辩后定稿论文。PDF版要求内含已手写签名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务必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学院将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定稿完整的PDF电子版、签字的查重承诺书PDF扫描件(附件9)、检测论文清单电子版(附件10压缩打包发至研究生院。同时,学生在系统中上传已签名的定稿论文、查重承诺书、原创授权书。查重结果按沪工程研〔202119号文件处理。

2)研究生发表成果汇总表(附件8)。要求详见成果审核通知https://ge.sues.edu.cn/42/43/c19711a279107/page.htm。(纸质版、电子版)

3)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电子版)。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表(附件13)(纸质版、电子版)。

5)学位申请表(纸质版)。

以上材料需在4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陶老师,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三、信息系统填报及审核要求

请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和学院按照操作手册在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审核和学位上报信息等内容的填写和审核,主要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参考如下。

1. 填写学位论文信息(研究生填写、导师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端)和学位-确认学生论文(导师端)。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内容务必填写正确。41日前完成。

2. 提交答辩申请(研究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答辩申请(研究生端)、学位-答辩申请(导师端)、学位-答辩管理-答辩申请(学院端)。答辩申请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下载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院长审核41日前完成。

3. 答辩结果录入和判定(学院填写和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答辩管理-答辩结果录入/答辩结果判定。学院先录入答辩结果,再判定答辩是否通过。41日前完成。

4. 学位成果提交和审核(研究生填写、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科研-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端)和科研-科研成果审核(学院端),详见成果审核通知。41日前完成。

5.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学位审核-学院审核/学科审核。研究生所在学院先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再由学科所在学院完成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48日前完成。

6. 学位上报信息录入(研究生填写)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申请状态查询-学位上报信息录入。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除不能修改区域之外,其他信息不能为空,否则影响学位信息在教育部的注册,影响就业单位审核。打印一份签字后交学院。425日前完成

四、学位申请审查要求

研究生应按要求认真整理好本人材料,按时提交给学院。学院需严格审核,确保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

实质要求:研究生须满足以下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4)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全部环节,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课平均绩点至少 2.6 的要求,成绩合格;

5)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要求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

6)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及答辩,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

形式要求:

1)研究生答辩材料袋应按封面目录提交完整材料;

2)学位申请表应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各项责任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

3)学位申请表后所附的成果证明应与表内所填成果完全一致;

4)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且数量须与答辩委员人数一致;

5)答辩决议草稿决议书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研究生院事后将对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抽查。请各学院严肃对待,如查到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已授予的学位,并计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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