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部署,本着对学术负责,保证学术水平;对学生负责,不影响学生的学位申请,尽量减少疫情对学生毕业、深造、就业等影响;对学校负责,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保障师生安全,本年度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的硕士学位论文将采用远程视频答辩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总体要求和程序仍然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沪工程研〔2019〕40号)文件执行,结合教育部和市学位办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术水平和程序要求与现场答辩一致,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工作。
二、答辩形式
在“不因疫情影响学生正常授予学位”和“不降低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开学返校前,允许研究生在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通过的情况下,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开学返校后,在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以线下会议答辩方式为主,对部分返校困难的师生,仍可辅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
研究生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可采用视频会议分散评审或现场集中评审方式,具体由学院根据疫情发展和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学院在保证远程视频答辩质量的前提下,可积极探索并提出改进措施,改进方案报研究生处同意后执行。
三、时间安排
项目 | 时间 | 内容 | 完成人员 |
论文评阅 | 2020.2-2020.3 | 组织论文评阅 | 2017级导师 2017级研究生 |
答辩 | 2020.4.10(周五)开学前 (学院分委会自定,开题满1年方可申请,确保4月15日前提交材料至学科审核) | 1. 组织安排远程视频答辩 2. 学院分委会审核研究生申请材料并表决 (学院需认真审核,确保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 | 硕士点学院 2017级导师 2017级研究生 |
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 2020.4.19(周日)前 | 审核相关学院提交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表决 | 学科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
提交学位申请 | 2020.4.20(周一)前 (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 学科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需认真审核,确保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 | 学科分委会 硕士点学院 2017级导师 2017级研究生 |
授学位前查重以及其他审查汇总 | 2020.4.20—2020.4.30 | 研究生处审查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不合格者不上会讨论 (答辩后定稿论文查重不合格者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 研究生处 |
学位讨论 与授予 | 2020.5.6—2020.5.8 | 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 授予学位 |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处 |
四、前期准备
1、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参加远程视频答辩的研究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远程视频答辩答辩申请表》,并保证本次视频答辩为其本人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进行,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交研究生处备案。《学位申请表》待返校后由学院统一至研究生处领取。
2、学院应在答辩前3天将远程视频答辩公告(电子版)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学院同时发布在学院网上;未经公示,答辩无效。答辩公告要明确每位研究生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平台信息(平台名称及会议号或密码等);如答辩有现场集中评审,还需填写集中评审地点。学院要确保答辩时间,每位研究生须答辩40-60分钟。
3、答辩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答辩委员会须配备1名答辩秘书,由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教师担任。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所占人数不得超过答辩委员会总人数的一半。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应参加答辩会,但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并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
4、答辩秘书应在答辩前3天将答辩学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报PPT、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等电子材料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与答辩委员会主席确定本次远程视频答辩的详细议程及注意事项。若采用视频会议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建议设置一个公共电子邮箱,以便答辩委员在评审时发送电子版表决票。
5、答辩秘书在正式答辩前(至少提前1天),根据答辩分组情况将答辩学生和答辩委员分别建群,并将答辩安排和议程通知到参会所有人。每场视频答辩至少安装两个答辩平台软件,保证一用一备。建议提前组织一次答辩演练,务必将拟采用的视频答辩工具(包括微信、QQ、腾讯会议、瞩目、钉钉、Skype等)和录播软件等调试就绪。
五、远程视频答辩
1、答辩秘书需组织学生候场,并做好答辩全过程的录音或录像。为防止特殊原因造成录制意外中断,建议录像采用摄像机录制和屏幕录制相结合的方式。部分视频会议软件 (如瞩目平台) 自带屏幕录制功能,也可采用录屏软件(如EV录屏)。由于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40-60分钟,为避免录制文件过大或系统崩溃造成录制失败,请将每个学生的答辩过程单独录制为一个文件。如答辩有现场集中评审主会场,则现场录制应在主会场同步进行。
2、推荐采用屏幕分享功能播放学生电脑上的PPT,如因故无法使用该功能,则由答辩秘书协助播放PPT,或由学生提前用录屏软件录制汇报PPT,现场播放进行视频答辩。
3、若答辩采取视频会议分散评审,全部研究生汇报且问答结束后可退出视频会议室或群组(或者答辩委员及秘书也可另外单独组建答辩讨论群),答辩委员对研究生汇报情况进行讨论,然后进行匿名投票。匿名投票建议采取由答辩委员登录公共邮箱发送电子版投票表给秘书的方式进行。答辩秘书统计票数后告知答辩主席,全体研究生再返回或加入原答辩会议群组,由主席宣读答辩结果。
4、答辩过程由学院、研究生处和督导组专家共同参与监督检查,视情可接受本校师生到会观摩旁听。如因特殊原因变更网络平台,答辩小组要及时报学院、研究生处备案。
5、学院留存的答辩材料(含答辩记录、答辩图片、全程录音或录像、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答辩决议书等),需签名的可先采用电子签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待返校后再进行汇总以及签字、盖章、存档。研究生处将对存档材料进行检查,若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答辩无效。
六、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将进入学位申请阶段。登录信息系统,在“学位”-“提交学位论文”菜单中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学校代码-学科代码-姓名。其中,学号“M”打头写全,学校代码为10856,学科代码见附件20。
2、研究生将签字版的查重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提交给学院,文件名为:学号-姓名-承诺书。
3、学院将查重承诺书及检测清单提交至研究生处进行查重,查重不合格者将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4、学院、学科、学校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审核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投票可通过通讯方式进行。
七、有关材料
1、研究生个人材料(待返校后按下列顺序放入资料袋中,由学院负责存档)
学位申请表 | 1份 |
与学位申请表所填内容一致的科研和学术成果证明文件 | 1套 |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 2份 |
答辩记录 | 1份 |
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 | 1套 |
答辩决议草稿(须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 1份 |
盲审异议、评阅争议、答辩后15%修改说明、答辩争议、学位授予建议争议等相关材料(非必有项) | 1套 |
学位论文简介(须本人和导师签字) | 1份 |
最终版纸质学位论文(须本人和导师签字,扉页上填写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专家姓名。一般勾选不保密,保密须事先申请批准) | 2份 |
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光盘(WORD及PDF格式) | 1份 |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表;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表。
八、审查要求
研究生应按要求将本人申请材料按时提交学院,学院须严格审核,确保符合要求。
1、内容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全部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所规定的总学分,学位课平均绩点达到2.6或以上;
(5)达到研究生学位申请要求的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6)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及答辩,建议授予学位。
2、形式要求
(1)研究生答辩材料袋应按封面目录提交完整材料;
(2) 学位申请表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各项责任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
(3)学位申请表后所附的成果证明应与表内所填成果完全一致;
(4)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且数量须与答辩委员人数一致;
(5)答辩决议草稿及决议书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强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尤其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各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研究生处将对已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各项归档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已授予的学位,并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相关责任。
研究生处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