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采用网上确认方式。
本报考点设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考生考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一、确认对象
符合我校考点受理范围、报考点选择上海工程技术大学(3115)且已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
二、网上确认入口
桌面端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移动端二维码:
三、网上确认时间
首次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2:00,逾期不能上传。
审核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6:00。
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4日16:00前重新提交复审材料或补充材料。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建议考生尽早上传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为便于考生提前准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时考生应提交材料公布如下:
1.本人准考证照片: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见下图。
(1)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用于准考证照片);
(2) 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 3:4;
(3) 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 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 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 2/3;
(4) 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 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 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 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 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注意: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登记表、新生入学核验等环节,请务必按要求上传。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1) 仅支持jpg 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 10M;
(2) 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 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 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5) 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服等;
(6) 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 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 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3. 户籍社保材料
类别 | 户籍社保材料 |
上海高校应届生 | 学生证(校名页+本人页) |
上海户籍考生 |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在有效期限内的户籍证明 |
非上海户籍往届考生 | 2023年连续六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情况《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缴费状态:已缴费,补缴、视同缴费或扣费途中亦可)。随申办APP中可查询,或至社保网点打印。 |
4. 学历学籍材料(限网上报名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
类别 | 学历学籍材料 |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 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
往届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因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 | 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本更名页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5. 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MPA的考生除外),须上传:(1)大学英语四级证书(CET-4);(2)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报考其他学校的同等学力考生,请按报考招生单位规定执行。
6. 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须提交现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或使用身份证外其他身份证件的考生需要上传证件照片。
五、注意事项
1. 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因考生逾期未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3.请随时关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s://ge.sues.edu.cn/)和微信公众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最新公告。
4. 报考点咨询电话:021-67791223,工作时间内接受考生网上确认的咨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