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展开,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一、确定导师的原则
研究生导师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导师要求
1.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细则》中对导师、兼职导师的基本条件要求,已通过遴选,具备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2.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可用于培养研究生。
3.已退休的导师不能招生。
4.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原则上一个年级不超过4人,三个年级总数不超过10人。
5.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有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有1名企业兼职导师联合指导。校内能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除了自己满足基本要求条件之外,还需要满足:1)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2)具有校外联合指导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满足这两项要求的校内导师不能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可在本次工作中一起安排,也可在后续工作中再单独组织研究生与兼职导师的双向选择。
三、双向选择工作流程
1.为确保选导师工作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地开展,学院要根据学校要求,制定2023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方案。该方案需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学生与导师互相沟通,先达成初步意向,填好学院提供的选导师意向表交学院。
3.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学院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导师,填写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研究生信息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基本信息——在校生查询维护”进行查询),汇总表需在本院范围内张贴公示满3天。
四、时间要求
1. 9月20日(周三)前将2023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方案纸质版(经院长签字)交研究生处。
2. 学院应在10月11日(周三)前将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经院长签字)及电子版,以及张贴公示照片电子版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填写的意向表由学院留存。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7791224,地点:行政楼A11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术型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xls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