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研究生学术报告、社会实践、专业实践考核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发布时间:2023-06-28浏览次数:529

各硕士点学院、2021级导师及研究生:

为把好培养环节质量,现请各学院组织2021级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术报告考核(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及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或作学术报告的次数不能少于20次,其中必须做学术报告1次。做学术报告1次可换算为听学术报告3次。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把学术报告记录册提交给导师审核。

2)由导师负责进行考核和评价,成绩分为通过、不通过。

3)然后由学院分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二、社会实践考核(学术型研究生)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三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学术型研究生)。

2)由导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并给出成绩,分为通过、不通过。

3)最后由学院分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沪工程研[2017]7号)相关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时,须完成专业实践考核。为把好培养环节质量,各学院须组织对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学期间原则上应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研究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见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

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

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学院组织专业实践考核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实践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校内导师代表、企业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辅导员等组成。研究生对专业实践进行汇报。在实践单位考核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综合确定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通过者,获得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流程图》在研究生教育网相关网页。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要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专业实践,学院须自行组织安排,按时完成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四、材料归档及时间节点

为了不影响后续论文评审工作,请学院于10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学术报告册、社会实践考核表系列材料、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系列材料留存学院归档不需要提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36月28日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学术型研究生).doc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表格(专业学位研究生).rar

附件3:沪工程研〔2017〕7号 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2021级专业实践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