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研究生同学们:
你们好!
数年寒窗苦,莘莘学子情。你们即将带着收获、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开熟悉的校园,开始新的旅程!在此,母校衷心祝福你们事业有成,万事顺利!为做好2023届第2批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3日至7月6日 办公日8:20—16:20办理离校手续
7月6日 全体毕业研究生离校完毕
二、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
1、凡2023届第2批毕业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全部离校手续。
2、2023届第2批毕业研究生在离校之前,应将所借学校的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所借部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3、2023届第2批毕业研究生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研究生可在企业微信号中查询离校审核情况,未通过审核的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4、离校手续办理流程是——首先财务处审核,其次是导师和有关职能部门(图书馆、信息办、宿管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审核,导师和所有职能部门都审核通过后学院才能审核。各部门各学院办理信息见通知后面部分。
请于7月7日前办理完以下1-9项所有手续,办完离校手续后,毕业生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缴清学费和住宿费;(财务处,批量处理)
2.还清图书;(图书馆)
离校系统根据还书情况自动审核,审核时间与欠费缴纳审核通过和离校开始时间相关(如离校开始时间前欠费缴纳已经审核通过,则审核时间为离校开始时间;如离校开始时间前欠费缴纳没有审核通过,则审核时间为欠费缴纳审核通过的次日)。如审核不通过,请及时还清图书,请于周一至周五8:30-16:30至航飞楼6504室办理还书。
3.注销校园卡;(信息办,批量处理)
离校系统根据校园卡余额自动审核,审核时间与欠费缴纳审核通过和离校开始时间相关(如离校开始时间前欠费缴纳已经审核通过,则审核时间为离校开始时间;如离校开始时间前欠费缴纳没有审核通过,则审核时间为欠费缴纳审核通过的次日)。校园卡从审核时间起冻结不能消费,冻结三天后不能使用,请同学们合理安排。
离校前请查询校园卡是否有欠费,如有欠费,自行补缴,补缴可以通过完美校园APP。个别离校与毕业离校学生由信息办统一注销,以离校开始时间为准并财务处审核通过后一天开始冻结校园卡,三天后销户,销户后一卡通注销审核通过。不通过则是校园卡欠费,请自行补缴。校园卡注销成功后,学校统一将校园卡内的余额退回到学生银行卡,银行卡注销则无法退回。
4.校园地贷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学生处)
5.征得导师同意;(导师)
登录综合服务门户,点击“推荐事务”中的“学生离校系统(新)”,打开网页如下图所示,首先选择“批次”为“2023年研究生毕业批量离校”,选中下面列表中的学生,点击最下面的“通过”按钮(有时需要向下划动鼠标才能看到“通过”按钮)。
6.在校集体户口学生办理户口手续;(保卫处)
注:A、办理户口迁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至保卫处服务窗口(行政楼C楼一楼服务窗口)开具的证明后,到松江区大学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如委托他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请务必写好委托书。(详见附件)
«毕业证书扫描件已发给学院,毕业生可向学院负责老师索取并自行打印一张用于办理户口迁移。
B、办理户口保留:若申办上海市户籍需学校暂时保留户口的毕业生,需下载并打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户口保留协议书》(一式3份、见附件),填写完毕本人签字,经学院、审核通过且盖章后,交予保卫处审核,方可在离校系统内通过此项。如未按时迁出,学校保卫处及大学城派出所将不再出具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微信关注“程园保保”,查看“毕业生个人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流程”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常见问题解答”。
7.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团委,批量处理)
8.办理退宿手续;(宿管科)
所有私人物品搬离寝室,寝室钥匙交还本楼管理员,并在退宿单及打扫确认单上签字。
9.证书发放
①提交学位信息核对表(详见2023届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补充和核对的通知,届时通知将发布在研究生教育网的工作通知下https://ge.sues.edu.cn/20800/list.htm)。
②学院在发放毕业证书时,应先在离校系统查询确认该研究生通过所有审核环节后,方可发给毕业证书。凡离校系统显示还有未审核环节或未通过审核环节的毕业研究生不得发放毕业证书,违者追究有关学院的责任。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出现差错。
友情提醒:毕业生档案转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馆)请关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上面的相关推文
附:1、各学院负责办理离校手续的老师名单如下
(1)机汽:骆老师,电话67791422,现代交通大楼8B608室
(2)电气:李老师,电话67791044,现代交通大楼7211室
(3)管理:王老师,电话67791206,行政楼607室
(4)化工:夏老师,电话67791214,实训楼3336室
(5)材料:曾老师,电话67791377,行政楼1607室
(6)艺术:刘老师,电话67791082,行政楼艺术楼C111室
(7)航空:张老师,电话67791114,航飞楼6404室
(8)纺服:常老师,电话67791406,艺术楼A221室
(9)轨道:李老师,电话18817279183,现代交通大楼8A523室
(10)国创:李老师,电话67874193,艺术楼A125室
(11)数理:熊老师,电话67791428,行政楼1313室
2、各部门负责办理离校手续的老师名单如下
(1)学生处:卢老师,电话67791280,师生活动中心A101室
(2)信息办:许老师,电话37667123,第二图文中心213室
(3)图书馆:图书馆老师,电话67791305,航飞楼6504室
(4)财务处:苏老师,电话67791315,行政楼A206室 12号窗口
(5)保卫处:何老师,电话67791119,行政楼C楼1层服务窗口
(6)团 委:袁老师,电话67791391,师生活动中心A308室
(7)宿舍服务中心:张老师,电话67874146,三期13号楼宿管办公室
(8)研究生处:周老师,电话67796008,邮箱zhoujinglaoshi@163.com,行政楼A107室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