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2017级预毕业研究生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毕业条件满足情况,现开展每月1次的数据更新工作。请通知2017级硕士研究生登录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同),在“科研”栏目中及时登记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的相关信息。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要求如下:
1.署名要求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英文署名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专利权人须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只统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其余不计。
2.数量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SCI、SSCI、A&HCI期刊论文,或2篇SCD期刊论文,其中1篇必须是第一作者,另外1篇可以是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SCD期刊论文;并取得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专利可以是导师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
硕士研究生都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另外1篇SCD期刊论文,可以用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来替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利要求,也可以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用SCD论文来替代,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可以根据艺术硕士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作品、获奖、展示等其他成果来替代专利。
SCI、SSCI、A&HCI期刊论文可以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论文分类办法(2019年版)》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论文替代,SCD论文可以用该文件规定的四类论文替代。
3.审核程序
(1)研究生登录新信息系统,在“科研”—“科研成果录入”菜单下按成果类别登记论文和科研成果信息。
(2)研究生秘书登录新信息系统,在“科研”—“科研成果审核”菜单下对本学院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审核。
研究生须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发表论文名称或专利名称或成果名称,在新系统中上传附件。
一项成果保存为一个电子文件,勿将多项成果保存在一起。切勿采用手机拍照的方式,以免不清晰影响成果认定。
A. 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PDF扫描件。
B. 录用阶段的论文:提交录用通知书(导师需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版面费发票、论文PDF扫描件。
C.SCI、SSCI、A&HCI、EI期刊论文还应提交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PDF扫描件;论文尚未检索的,提交SCI、SSCI、A&HCI、EI数据库来源期刊证明PDF扫描件。其他论文不用提供检索证明。
D. 授权专利:提交授权证书PDF扫描件。已授权但尚未拿到授权证书的,提交授权通知书及发明人信息页PDF扫描件,须能在扫描文件中找到发明人姓名。
E.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及专利申请人信息页PDF扫描件。
F. 取得的软件著作权:提交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有学校公章的发明人信息页PDF扫描件。
G. 科研项目:提交结题证明PDF扫描件。
H. 获奖:提交获奖证书PDF扫描件。
4.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组织2017级研究生及时在新系统完成已取得成果的录入。学院秘书及时跟进研究生提交进度,并审核研究生提交的成果是否符合要求。学院需在10月25日(周五)完成本月数据审核更新,并将本学院最新的2017级研究生成果数据统计汇总表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9-10-15
附件: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预审核汇总表201910(1).xlsx
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论文分类办法(2019年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