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2-08浏览次数:1725

各硕士点学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体硕士生学位论文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盲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预审

请学院组织预毕业研究生填写答辩预审表(见附件1),开展答辩预审工作。包括:

1.审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学分是否已修完,学位课平均绩点是否达到2.6。学分已修完、绩点达到2.6的,方可提交送审

2.审核发表论文情况

1)学术成果要求

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见官网:https://ge.sues.edu.cn/1e/c5/c19716a204485/page.htm )。

2)审核程序

研究生登录新信息系统,在“科研”—“科研成果录入”菜单下按成果类别登记满足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见附件2)的成果信息。

研究生秘书登录新信息系统,在“科研”—“科研成果审核”菜单下对本学院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审核,成果不符合要求、附件不全的删除或退回给学生补充完整后再提交审核。

发表论文尚未达到学院及学校要求的,可经学院同意后,先进入盲审和评阅环节,申请毕业答辩,达到要求后再申请学位(须在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之后一年内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3.审核学位论文完成情况

导师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定稿,确定是否可以送审,是否同意进入盲审、评阅、答辩、毕业及学位申请程序。

4.送审前查重

学院开展盲审前查重工作,查重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具体要求见沪工程研【2021】19号文件见附件13),查重结果填入送审清单

(注1:学院查重时,请学生务必按照“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格式命名学位论文,不能以“+”或空格等其他符号隔开,以便在检测时去除第一作者已发表成果,否则将影响学校查重结果,后果自负。学院应及时导入查重结果,导入时需使用系统模板格式,根据学生申请季度分别导入,否则将导致后续系统中的学位相关流程不能提交。

2:学院秘书在信息系统的“学位”-“申请管理”-“学院确认”一栏进行确认时,在“按一级学科授予”处,对于2019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应选择“是”,对于2018级及以前的研究生应选择“否”,否则将影响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的准确性。)

二、送盲审

1.时间安排

202212月26日开始,学院分批将收到的盲审材料按如下时间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由于盲审周期较长,务必按时提交,否则将影响答辩。

研究生处本学期批量送审时间为:202212月26日(第17周周一)-20231月6日(第18周周五)。

寒假期间不送审。

下学期第一批批量送审时间为:20232月20日(第1周周一)-20232月24日(第1周周五)

第二批批量送审时间拟定为:20234月10-20234月14日。

其他批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盲审相关材料

1)预审通过且学位论文定稿经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盲审格式论文PDF电子版,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夹内应直接是所有学生的论文,单个压缩文件要小于100M,超过的分别打包送审论文以学院秘书线下提交的为准。不需要纸质装订版。须按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说明(见附件3)及论文模板制作(见附件4),并按照盲审格式隐去作者及导师相关信息(见附件5)。

2)提交答辩预审表(见附件1)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见附件6)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各1份,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预审表/简况表送审工作结束后,签字盖章纸质版由学院归档。

3)盲审论文清单电子版(见附件7)

学院秘书根据分批送审的论文填写清单,与该批送审论文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夹打包发至邮箱yjscxwb@126.com,2019级及以后学硕按一级学科招生,清单中的二级学科仅用于随机匹配盲审专家。

3.盲审论文系统提交与审核

  研究生需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盲审论文,导师和学院应及时完成审核,信息系统菜单分别是:学位—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端)、学位—确认学生论文(导师端)、学位—申请管理—学院确认(学院端)。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内容务必填写正确,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2。请注意上方的注1和注2。

三、盲审结果通知与处理

盲审结果分批返回,返回周期最长为20个工作日,研究生处将及时处理并反馈学院副院长或秘书,由学院再通知到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如遇寒暑假,顺延反馈。

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参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审的规定》(沪工程研〔2019〕39号,见附件8)。一般异议论文修改满一个月,严重异议论文修改满三个月,再次送审前需提交修改情况说明表签章版扫描件1份(纸质版学院归档),由研究生处再送盲审。

四、论文评阅

送盲审后,学院可同时组织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工作。评阅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沪工程研〔2021〕17号,见附件9)。评阅意见书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的类型,详见附件10。

1、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人,由对该课题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且至少1位为校外专家(联培学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校外专家需为第三单位专家)

2、研究生学位论文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是研究生可以提交答辩申请的条件之一。若未达要求,则须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委托校外评阅专家再次评阅,直至满足要求。

 

研究生处

202212月8

附件:(打包下载)论文盲审工作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