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发布时间:2026-09-30浏览次数:79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正全力创建“产业特色鲜明、世界一流的应用创新型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全球胜任力、创新领导力和执行力,兼具工程技术、设计思维、商业洞察能力的应用创新型人才。

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类型及计划

202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48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80名(含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36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具体信息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大于等于425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四)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务必确保准确、完整,避免因填写错误所致的校验失败。凡曾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者,请务必使用现在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填报,因此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准备好上述认证报告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切勿使用旧的个人信息报名。

(五)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及复试安排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所在报考点安排确定。

(二)复试

1.我校将在国家线发布后,公布我校复试线,并由学院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信息,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无破格复试形式。

五、录取

(一)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六、学制、学费和奖助办法

(一)学制、学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

(二)学校以精准奖助、温情帮扶、典型引领为着力点,深耕育人沃土,助力每一位研究生追梦圆梦。学校奖助体系完备、措施暖心,涵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有国家助学金与学业奖学金,表现优异者更有机会荣获国家奖学金。

七、住宿、就业及培养校区

(一)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我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按照个人职业规划自主择业,因志而择,各展其长。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就业协议就业。

(三)培养校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读松江、长宁校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读长宁校区。具体安排以学校当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为准。

八、其他说明

本简章未尽事宜,遵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791223

AI招生咨询热线:021-67796775       

申诉电话:021-67791257(非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网址:https://ge.sue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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