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国家战略、中组部和教育部关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的要求、《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实施意见》《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等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25-2030年)》的总体目标,推进应用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与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快速响应、深度衔接,现启动我校2026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范围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重点产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专项班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内容
培养方案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科或类别(领域)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与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中期考核、必修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在学期间成果要求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及组织安排
具体要求、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附件1)。
四、提交材料
1.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名单
2. 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
3. 培养方案论证专家组反馈意见表及评审会汇报PPT、照片
4. 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
5. 会议纪要
6. 新开设研究生课程申报表
7.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8.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合班上课备案表
9. 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Word 电子版
10. 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五、其他事项
1. 请各学院于 2026 年 5 月15 日(周五)前,报送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 A109 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cdpyk@163.com(邮件标题及文档名命名规则:学院名称+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2.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
联系人:张翠翠、陈姿晔;电话:021-67796008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