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国家战略、中组部和教育部关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的要求,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2035 年)>的实施意见》《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25-2030年)》的总体目标和安排,锚定学校建设“产业特色鲜明、世界一流的应用创新型大学”的战略目标,践行工程+管理+设计“三旋翼”融合创新理念,重塑人才培养模式、重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人才分类培养、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推进应用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与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度衔接,全面提升办学能力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设置“三旋翼”交叉融合与PBL课程群建设、人工智能赋能与产教融合教学改革、“三旋翼”人才培养实践创新体系建设、主题集群创新教研平台与微专业建设、学位点前沿布局与内涵提升计划、卓越工程师学院内涵提升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与创新研究七大类“揭榜挂帅”主题项目,包含36个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服务贡献能力跃升计划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际预算情况对项目立项数及其资助经费额度进行适当调整。
2. 项目选题为本指南规定之外的,每类项目各二级学院或人才培养单位限报1项。
3. 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立项时拨付经费1万元,完成教材初稿且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拨付剩余经费。
4. 子项目1(跨学科交叉课程)和子项目2(项目制学习课程), 2025年年底已经申报人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其他人员可申报且届时与2025年申报项目同时立项。
5. 子项目14(旋创新工场)和子项目 28(旋创新工程师技术中心)原则上属于互斥项目,建议牵头学院限申报其中1项但可作为参与单位申报另外1 项。
6. 子项目27(重点产业领域专项班)已获批上海市教委立项资助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7. 建设期3年的项目:子项目 14(旋创新工场)、子项目 20(TC 主题集群创新教研平台)、子项目 24(前沿重点领域学位点培育)、子项目 28(旋创新工程师技术中心)和子项目 29(卓越工程师学院特色化分院),本指南列出的建设要求与预期成果仅为立项当年的规定,若项目获得立项,后续两年的建设要求与预期成果研究生院或卓越工程师学院将于每年年初重新下达。
8. 基于本“揭榜挂帅“立项的项目研究内容,建设期限内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1作者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论文分类办法》规定的四类及以上中文期刊发表标注项目编号与项目名称的论文,版面费可申请另行资助,按照先申请先资助、额满即止的原则进行。
9. 各类项目申报书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压缩文件。
10. 请各院部认真研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规范开展申报工作。
三、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于2026年4 月24日(周五)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按主题项目类别排序的《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A109 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cdpyk@163.com(以学院为单位发送,不接受项目申报人单独发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翠翠,电话:67796008。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服务贡献能力跃升计划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