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和要求,请开展2026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导师遴选条件
校内导师遴选条件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沪工程研〔2024〕13号)为依据,校外兼职导师遴选条件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细则》(沪工程研〔2024〕15号)为依据。
2. 硕士生导师遴选范围
包括以下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2个专业学位类别。

3.专业学位导师资格
满足《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沪工程研〔2024〕13号)第八条规定的基本科研与教学能力要求的教师,可以申请同一学科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不满足第八条规定、满足第九条规定要求的教师,仅可以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遴选程序
1.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要求,制定比学校文件要求高的遴选细则,3月27日(周五)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校内导师申请(含备案)、兼职导师申请(含备案)均用表格填报。
(1)校内导师申请
①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要附附件;
②申请人填写校内导师信息数据表;
③申请人填写学位点拟新增导师汇总表,由秘书汇总。
(2)兼职导师申请
①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要附附件;
②申请人填写兼职导师信息数据表;
③申请人填写学位点拟新增兼职导师汇总表,由秘书汇总。
3.各学院可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至少聘请五至九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专家一般应为该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将申请表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投票。
4.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
4月10日(周五)前,由学位点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吴老师。
①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含备案)、拟新增兼职导师汇总表(含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②导师信息数据汇总表(校内导师汇总一张表、兼职导师汇总一张表),电子版(导师信息数据表已按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模板进行更新,请参考表中的填写说明进行信息采集,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③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成果附件,校内导师资格备案表、兼职导师资格备案表及其在其他高校担任校内导师的聘书或发文,电子版。
5.研究生院对各学科新增导师名单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各学院应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更新导师简介。
三、相关要求
1.各硕士点学院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导师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出发,吸收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建立梯队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2.为强化兼职导师队伍的建设,聘任的兼职导师须在“教师综合服务门户”填报“外聘教师(专家)申请”。
3.已在其他高校担任研究生导师的,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材料后,向研究生院备案后可自动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
4.填写“校内导师信息数据表、兼职导师信息数据表”,提交研究生院,用于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填报及校内导师系统维护。
5.各学院需及时开展导师培训(可以依托四有导师平台举办),并将每次的导师培训报道公开发布在学院网站上。
6.各学院应将硕士生导师遴选、培训和状态数据监测作为常规管理工作,自行根据学科工作需求进行组织和安排。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