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将我校2026年1月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通知如下,本次学位申请范围为已毕业未授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2026年1月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项目 | 时间 | 内容 | 主要完成人员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2026.1.12 (第20周周一)前 (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 1.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表决 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含研究生答辩后定稿论文、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学院学位表决汇总表、成果汇总表、学位申请表等)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
授学位前查重及其他审查汇总 | 2026.1.13 (第20周周二)前 | 研究生院审查学位申请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不合格者不上校委会讨论 | 研究生院 |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 2026.1.14-1.16 (第20周周三-周五) | 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 |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院 |
二、相关材料
请硕士点学院按照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沪工程研〔2025〕5号文件认真组织安排答辩工作,并按时上报学位申请汇总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好放入资料袋中,2026年1月12日前收齐,由学院负责存档)
学位申请表 | 1份 |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 1套 |
答辩记录 | 1份 |
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 | 1套 |
答辩决议书(须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 1份 |
1套 | |
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文档(WORD及PDF格式) | 1份 |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2026年1月12日前)
(1)答辩后定稿论文。
PDF版要求内含已手写签名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封面需填写评阅及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职称。论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
学院将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定稿完整的PDF电子版、签字的查重承诺书PDF扫描件(附件2)、检测论文清单电子版(附件3)压缩打包发至研究生院。同时,学生在系统中上传已签名的定稿论文、查重承诺书、原创授权书。查重结果按相关文件处理。
(2)研究生发表成果汇总表(附件1)。要求详见成果审核通知https://ge.sues.edu.cn/42/43/c19711a279107/page.htm。(纸质版、电子版)
(3)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
(5)学位申请表(纸质版)。
以上材料需在1月1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陶老师,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三、信息系统填报及审核要求
请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和学院按照操作手册在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审核和学位上报信息等内容的填写和审核,主要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参考如下。
1. 填写学位论文信息(研究生填写、导师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端)和学位-确认学生论文(导师端)。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内容务必填写正确。1月12日前完成。
2. 学位成果提交和审核(研究生填写、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科研-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端)和科研-科研成果审核(学院端),详见成果审核通知。1月12日前完成。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学位审核-学院审核/学科审核。研究生所在学院先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再由学科所在学院完成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1月12日前完成。
4. 学位上报信息录入(研究生填写)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申请状态查询-学位上报信息录入。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除不能修改区域之外,其他信息不能为空,否则影响学位信息在教育部的注册,影响就业单位审核。打印一份签字后交学院。1月14日前完成。
四、学位申请审查要求
研究生应按要求认真整理好本人材料,按时提交给学院。学院需严格审核,确保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
实质要求:研究生须满足以下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4)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全部环节,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课平均绩点至少 2.6 的要求,成绩合格;
(5)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要求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
(6)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及答辩,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
形式要求:
(1)研究生答辩材料袋应按封面目录提交完整材料;
(2)学位申请表应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各项责任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
(3)学位申请表后所附的成果证明应与表内所填成果完全一致;
(4)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且数量须与答辩委员人数一致;
(5)答辩决议草稿及决议书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研究生院事后将对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抽查。请各学院严肃对待,如查到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已授予的学位,并计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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