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3-11-25浏览次数:661

各学院:

国家自2012年开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作为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学校非常重视该奖项的评选工作,专门成立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学院成立了评审工作小组进行严格、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教[2012]34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处研究制定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对上述第四项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平均绩点为3.0及以上;

2)潜心钻研,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展露出显著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在所学专业领域内已取得一定水平的学术科研成绩。

并规定了详细的计算办法,对申请人的各项情况进行打分和综合排名。

为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引导和奖励优秀作用,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计算办法作如下修订:

1.只计算研究生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名义发表或被录用(已付版面费)的第一作者的C类以上论文或专利成果。第二作者一律不计。

2.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和“挑战杯”竞赛仍按原办法计算,全国一等奖等同于B1类论文,二等奖等同于B2类论文,三等奖等同于C类论文。证书排名前三按第一作者计,排名第四,计1/4,排名第五计1/5,以此类推。其他获奖不计。

3.注意:SCIEICPCI(原ISTP)三大检索论文必须要提供检索证明。无论文检索证明,SCIEI源刊需提供源刊证明,若为国外英文期刊按B1类计,若为国内期刊按C类计,EI会议论文按C类计。CPCI论文无检索证明,不计。

请各学院重新计算申报人的成果,在周二下午1点前将新的汇总表及附件报送至研究生处。谢谢配合!

附:6.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分汇总表.xls(新)

研究生处

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