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要求,我校将开展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要求,专家库在各单位推荐专家的基础上建设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系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含校外兼职导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报送内容及填报要求
(一)报送内容
1.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
2.报送与更新的内容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 联系方式信 息和学术信息等, 具体信息、 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 。《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中的第一个sheet)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报送模板2022年与2021年对比提要》(附件2)。
(二)填报要求
1.《专家信息汇总表》第三、四行为示例行,导师在填写时须按照示例行格式填写;其他几个sheet均为数据字典,“一级学科码”、“二级学科码”、“专业学位领域代码”等可在相应的sheet中查找。
2.《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黄色表头的栏目表示必填项、橙色为条件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尽量填写完整。
3.原多个研究方向字段变更为学术导师和专业导师各保留一个研究方向字段,建议每个字段填写三条及以上,用分号隔开。
4.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
5.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要确保真实有效。
三、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处已将去年填报的数据和新增导师名单分学科发送给各硕士点学院,请学院组织导师完成数据增补、更新和完善,如有导师因人事关系调动或其他原因已离开我校,则在该专家信息最后一列标记“删除”(不可直接删除数据);如数据需要更新,请将修改后的信息用红色标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做好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请各学院于3月28日(星期一)16:30之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专家信息汇总表确认单》(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邮箱:yjscxwb@126.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791224。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