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总体要求和程序仍然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沪工程研〔2021〕17号)文件执行,结合教育部和市学位办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术水平和程序要求与现场答辩一致,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工作。
二、答辩形式
在“不因疫情影响学生正常授予学位”和“不降低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解除封闭管理后,在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以线下会议答辩方式为主,必要时仍可辅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
研究生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可采用视频会议分散评审或现场集中评审方式,具体由学院根据疫情发展和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学院在保证远程视频答辩质量的前提下,可积极探索并提出改进措施,改进方案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执行。
三、时间安排(线上线下一致)
项目 | 时间 | 内容 | 主要完成人员 |
论文盲审评阅 (详见官网通知) | 2021.12.27-2022.1.7 2022.2.21-2022.2.25 | 组织论文送盲审、评阅 |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研究生处 |
答辩 | 2022.4.8(第7周周五)前 (学院分委会自定,开题满1年方可申请) | 组织安排答辩 |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2022.4.15(第8周周五)前 (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 1.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表决 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含研究生答辩后定稿论文、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学院学位表决汇总表、成果汇总表、学位申请表等)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硕士点学院 导师 研究生 |
授学位前查重及其他审查汇总 | 2022.4.26前 | 研究生处审查学位申请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不合格者不上校委会讨论 | 研究生处 |
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 2022.4.27-2022.4.28 | 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 |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处 |
四、前期准备
1、答辩公告要写清每位研究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平台信息(平台名称及会议号或密码等)。学院要确保答辩时间,每位研究生须答辩不少于30分钟(含报告、答辩);如答辩有现场集中评审,还需填写集中评审地点。答辩公告时间3天以上,由学院负责网上公示。若答辩公告需要更改,则顺延答辩时间,确保答辩前准确公告达3天。学院应提前3天将答辩公告电子版(附件3)发至邮箱yjscxwb@126.com备案。
2、答辩秘书应在答辩前3天将答辩学生学位论文、答辩汇报PPT、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等电子材料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与答辩委员会主席确定本次远程视频答辩的详细议程及注意事项。若采用视频会议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建议设置一个公共电子邮箱,以便答辩委员在评审时发送电子版表决票。
3、答辩秘书在正式答辩前(至少提前1天),根据答辩分组情况将答辩学生和答辩委员分别建群,并将答辩安排和议程通知到参会所有人。每场视频答辩至少安装两个答辩平台软件,保证一用一备。建议提前组织一次答辩演练,务必将拟采用的视频答辩工具(包括微信、QQ、腾讯会议、瞩目、钉钉、Skype等)和录播软件等调试就绪。
五、远程视频答辩
1、答辩秘书需组织学生候场,并做好答辩全过程的录音或录像。为防止特殊原因造成录制意外中断,建议录像采用摄像机录制和屏幕录制相结合的方式。部分视频会议软件 (如瞩目平台) 自带屏幕录制功能,也可采用录屏软件(如EV录屏)。由于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以上,为避免录制文件过大或系统崩溃造成录制失败,请将每个学生的答辩过程单独录制为一个文件。如答辩有现场集中评审主会场,则现场录制应在主会场同步进行。
2、推荐采用屏幕分享功能播放学生电脑上的PPT,如因故无法使用该功能,则由答辩秘书协助播放PPT,或由学生提前用录屏软件录制汇报PPT,现场播放进行视频答辩。
3、若答辩采取视频会议分散评审,全部研究生汇报且问答结束后可退出视频会议室或群组(或者答辩委员及秘书也可另外单独组建答辩讨论群),答辩委员对研究生汇报情况进行讨论,然后进行匿名投票。匿名投票建议采取由答辩委员登录公共邮箱发送电子版投票表给秘书的方式进行。答辩秘书统计票数后告知答辩主席,全体研究生再返回或加入原答辩会议群组,由主席宣读答辩结果。
4、答辩过程由学院、研究生处和督导组专家共同参与监督检查,视情可接受本校师生到会观摩旁听。如因特殊原因变更网络平台,答辩小组要及时报学院、研究生处备案。
5、学院留存的答辩材料(含答辩记录、答辩图片、全程录音或录像、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答辩决议书等),需签名的可先采用电子签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待解除封闭管理后再进行汇总以及签字、盖章、存档。研究生处将对存档材料进行检查,若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答辩无效。
六、有关材料
1、研究生个人材料(待解除封闭管理后按下列顺序排好放入资料袋中,由学院负责存档)[友情提醒有读博计划的学生留存好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
学位申请表 | 1份 |
与学位申请表所填内容一致的科研和学术成果证明文件 | 1套 |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 2份 |
答辩记录 | 1份 |
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 | 1套 |
答辩决议书(须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 1份 |
学位论文简介(须本人和导师签字) | 1份 |
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光盘(WORD及PDF格式各1份,须本人和导师签字,扉页上填写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专家姓名。一般勾选不保密,保密须事先申请批准) | 1份 |
盲审异议、评阅争议、答辩争议、答辩修改情况说明、学位授予建议争议等相关材料(非必有项) | 1套 |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2022年4月15日前)
答辩后定稿论文。PDF版要求内含已手写签名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务必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学院将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定稿完整的PDF电子版、签字的查重承诺书PDF扫描件(附件9)、检测论文清单电子版(附件10)压缩打包发至邮箱yjscxwb@126.com(单个压缩文件要小于100M,请用QQ邮箱发送附件)。同时,学生在系统中上传已签名的定稿论文、查重承诺书、原创授权书。查重结果按沪工程研[2021]19号文处理。
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附件11)。表内成果详情在成果汇总表中按顺序体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表(附件13)、研究生发表成果汇总表(附件8,要求详见成果审核通知https://ge.sues.edu.cn/1e/c5/c19716a204485/page.htm )。将纸质版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xwb@126.com。
学位申请表(附件17)。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xwb@126.com(校委会年月日及下方暂空,待校委会审议后,学院录入日期证号、打印归档)。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条件为盲审成绩不低于80分、且答辩成绩不低于90分;推荐比例为不超过学院该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3、学院、学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审核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投票可通过通讯方式进行。
七、信息系统填报及审核要求
请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和学院按照操作手册在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审核和学位上报信息等内容的填写和审核,主要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参考如下。
1. 填写学位论文信息(研究生填写、导师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端)和学位-确认学生论文(导师端)。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内容务必填写正确。4月8日前完成。
2. 提交答辩申请(研究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答辩申请(研究生端)、学位-答辩申请(导师端)、学位-答辩管理-答辩申请(学院端)。答辩申请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下载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院长审核。4月8日前完成。
3. 答辩结果录入和判定(学院填写和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答辩管理-答辩结果录入/答辩结果判定。学院先录入答辩结果,再判定答辩是否通过。4月8日前完成。
4. 学位成果提交和审核(研究生填写、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科研-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端)和科研-科研成果审核(学院端),详见成果审核通知。4月8日前完成。
5.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审核)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学位审核-学院审核/学科审核。研究生所在学院先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再由学科所在学院完成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表决结果录入与审核。4月15日前完成。
6. 学位上报信息录入(研究生填写)
信息系统菜单为:学位—申请状态查询-学位上报信息录入。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除不能修改区域之外,其他信息不能为空,否则影响学位信息在教育部的注册,影响就业单位审核。打印一份签字后交学院。4月30日前完成。
八、学位申请审查要求
研究生应按要求认真整理好本人材料,按时提交给学院。学院需严格审核,确保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
实质要求:研究生须满足以下学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 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全部环节,达到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课平均绩点至少2.6的要求,成绩合格;
(5)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要求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
(6)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答辩、定稿论文查重,建议授予学位。
形式要求:
(1)研究生答辩材料袋应按封面目录提交完整材料;
(2)学位申请表应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各项责任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
(3)学位申请表后所附的成果证明应与表内所填成果完全一致;
(4)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且数量须与答辩委员人数一致;
(5)答辩决议草稿及决议书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研究生处事后将对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抽查。请各学院严肃对待,如查到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已授予的学位,并计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14日
附件:远程视频答辩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