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拟录取考生要进行人事档案审查与政治审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调档函与政审函的发放:全体考生的调档函与政审函将于 5 月 18 日 寄出,以挂号信形式寄给考生本人。
2.考生持调档函到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单位以机要或特快专递形式寄往上海工程技术大
学研究生处,考生不得接触个人档案),持政审函到个人工作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出具政治审查材料。
3.人事档案与政治审查材料务必于 6 月 5 日 前寄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 201620
联系电话: 021-67791224 , 67791223
注意:需要确认地址的考生请及时与我们取得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