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学校将开展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 校内导师遴选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 沪工程研[2012]6号文件)为依据。兼职导师遴选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细则》为依据。
2.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的范围为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所属硕士点学院分别为管理学院、机械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服装学院。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各硕士点学院可以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至少聘请五至九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专家一般应为该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审定,
1) 导师(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要附附件;
2) 导师(兼职导师)信息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所填信息要与申请表一致,不用附件;
3) 遴选表决票;
4) 学位点拟新增导师(兼职导师)汇总表。
4.研究生处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的导师初选名单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三、相关要求
1.各硕士点学院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导师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出发,吸收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建立梯队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2.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确保提交的导师及兼职导师资格申请材料实质和形式皆符合要求。提交后不能修改。务必在
3.对申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处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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