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学院: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请各硕士点学院认真做好 2008 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确定工作。
一、确定导师的原则
研究生导师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不再更改。
二、导师要求
1. 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选聘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对导师的基本条件要求。
2. 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可用于培养研究生。
3. 所指导的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 人。
三、确定导师流程
1 .学生与导师互相沟通,先达成初步意向,填好确定导师意向表;
2 .学院填写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汇总表须经院长签字。
四、时间要求
各硕士点学院于 2008 年 9 月 28 日之前将确定导师相关表格及电子文稿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 A113 电话: 67791223 )。
五、表格下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生确定导师意向表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稿可以在 ftp : //202.121.127.206 →研究生处→下载专区→学位→研究生导师确定文档中下载。
研究生处
2008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