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确定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点学院: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请各硕士点学院认真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确定工作。
一、确定导师的原则
研究生导师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不再更改。
二、导师要求
1.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选聘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对导师的基本条件要求。
2.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可用于培养研究生。
3.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确定导师流程
1.学生与导师互相沟通,先达成初步意向,填好确定导师意向表;
2.学院填写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汇总表须经院长签字。
四、时间要求
各硕士点学院于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