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拟录取考生要进行人事档案审查与政治审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调档函与政审表的发放:全体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与政审表于2010年5月20日寄出,以挂号信形式寄给考生本人,一周之内应该送达,请考生注意查查收。
2.考生在调档函上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后,持调档函到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单位以机要或特快专递形式寄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考生不得接触个人档案)。持政审表到个人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出具政治审查材料,暂无工作学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党组织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政治审查材料。
3.人事档案与政治审查材料务必于2010年6月10日前寄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先寄政审表,其档案等归齐后于2010年7月10日前寄送至我校)。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转移党组织关系时,接收单位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5.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人:王成涛
联系电话:021-6779122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2010年5月18日
附件:1.2010研究生录取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