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授予信息相关数据补充和核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2-03-05浏览次数:244

2009级毕业研究生:

200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请答辩通过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已录入审核答辩结果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本人的学位授予信息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和补充。

系统菜单为: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核对

注意事项:

1. 姓名拼音要与姓名完全匹配,全部使用小写字母,不能有空格,不能缺少或多出字母,不能有下划线等。例:张三的姓名拼音应填写为zhangsan

2.每个有下拉框的栏目都必须根据本人情况作出选择,不能跳过。

3. 获学士学位日期一定要准确。

4.去向信息栏目里面去向不能为空,就业单位省市不能为空,就业单位性质类别不能为空,工作性质不能为空。已就业的研究生在备注框中填写就业单位名称。未就业的选择待业,省市选择毕业后拟去省市,其他项目选“其他”。

5.灰色区域信息请注意核对,其中空白的信息由研究生处统一补充。

再次强调,各位研究生要认真填写,除了灰色区域要研究生处补充的内容之外,其他信息不能为空;否则影响学位信息上报教育部

核对后点页面右上方的保存按钮,打印一份签字后交研究生处方能办理离校手续。若无法打印,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在“互动信息”—“通知和公告”栏目中下载安装打印控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