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级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8-03-01浏览次数:118

汽车工程学院:

请做好2005级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好以下事宜:

1.20071226起组织研究生参加盲审

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辩委员会主席、成员、答辩秘书名单和答辩程序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3.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并上报所有学位申请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参照附一。

4.事先从财务处领出研究生答辩费用,答辩费用参照附二标准支付。

5.具体日程安排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车辆工程2005级硕士生答辩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