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级学科硕士点: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和要求,请各一级学科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校内导师遴选条件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2017年修订)》为依据。校外兼职导师遴选条件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细则》为依据。各学科可以制定比学校文件要求高的遴选条件。
2.硕士生导师遴选范围为以下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一级学科硕士点 | 专业学位 | 分委会挂靠学院 | 研究生工作秘书 及联系方式 |
机械工程 | / | 机械学院 | 武欣 6787455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 材料学院 | 何亮 67791203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控制工程 | 电气学院 | 黄润才 67796009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 化工学院 | 黄立梁 67791220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 | 服装学院 | 常文静 67791406 |
交通运输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 | 轨道学院 | 张辉 67874113 |
工商管理 | / | 管理学院 | 王培君 67791206 |
公共管理 | / | 社科学院 | 郭丽娜 67791040 |
设计学 | 艺术设计 | 艺术学院 | 蔡麒 67791288 |
3.专业学位导师资格
申请一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导师,学科审核投票通过后,可指导该学科学术型研究生,也可指导该学科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某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资格,学科审核投票通过后,可指导该专业学位领域的研究生;若要指导该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一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需再提交申请和审批。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双面打印,附上所有表内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可以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至少聘请五至九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专家一般应为该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校内导师申请:
1)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要附附件;
2)学位点拟新增硕士导师汇总表。
(2)兼职导师申请:
1)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要附附件;
2)学位点拟新增兼职导师汇总表。
2.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6月20日前将同意拟新增导师的汇总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处。
(1)校内导师:
1)拟新增导师汇总表;
2)拟新增导师信息数据表。
(2)兼职导师:
1)拟新增兼职导师汇总表;
2)拟新增兼职导师信息数据表。
3.研究生处将各学科汇总新增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处将于7月初发文,各学院应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更新导师简介。
三、导师备案
已在其他高校担任研究生导师,填写导师备案表,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向研究生处备案。
四、相关要求
各硕士点学院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导师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出发,吸收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建立梯队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五、导师资格审批常规化
各学科应将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作为一项常规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安排。汇总材料提交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第16周周五之前,请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下发通知到相关学院,组织开展导师遴选和备案工作。
研究生处
2018-6-7
附件1:校内导师.rar
附件2:兼职导师.rar
附件3:导师备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