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发布时间:2021-02-26浏览次数:10

各硕士点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3号)要求,我校将开展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系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含校外兼职导师)。

三、报送内容及填报要求

(一)报送内容

1.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2.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二)填报要求

1.《专家信息汇总表》第一、二行为示例行,导师在填写时须按照示例行格式填写;其他几个sheet均为数据字典,一级学科码二级学科码专业学位领域代码等可在相应的sheet中查找。

2.《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黄色表头的栏目表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尽量填写完整。

3.“研究方向1234”填写专家的主要研究方向,至少填两个,最多填四个。

4.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

5.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要确保真实有效。

四、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处已将去年填报的数据和新增导师名单分学科发送给各硕士点学院,请学院组织导师完成数据增补、更新和完善,如有导师因人事关系调动或其他原因已离开我校,则在该专家信息最后一列标记“删除”(不可直接删除数据);如数据需要更新,请将修改后的信息用红色标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做好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请各学院于35日(星期五)1630之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邮箱:yjscxwb@126.com;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7791224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xlsx


研究生处  

20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