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8-3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展开,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一、确定导师的原则

研究生导师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导师要求

1.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细则》中对导师兼职导师的基本条件要求,已通过遴选,具备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2.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可用于培养研究生。

3.已退休的导师不能招生。

4.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原则上一个年级不超过4人,三个年级总数不超过10人。

5.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有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有1名企业兼职导师联合指导。校内能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除了自己满足基本要求条件之外,还需要满足:1)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2)具有校外联合指导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满足这两项要求的校内导师不能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可在本次工作中一起安排,也可在后续工作中再单独组织研究生与兼职导师的双向选择。

三、双向选择工作流程

1.为确保选导师工作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地开展,学院要根据学校要求,制定2024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方案。该方案需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在双选管理系统中开展网上互选。

网址:http://sues.sx.360eol.com/sues/login

3.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学院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导师,填写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研究生信息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基本信息——在校生查询维护”进行查询),汇总表需在本院范围内张贴公示满3天。

四、时间要求

1. 9月4日(周三)前将2024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方案纸质版(经院长签字)交研究生处。

2. 学院应在914(周)前将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经院长签字)及电子版,以及张贴公示照片电子版交研究生处。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7791224,地点:行政楼A111。

 

研究生处

2024830

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术型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xls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xls

3.[导师端]双选系统使用手册

https://alidocs.dingtalk.com/i/p/ZO1pMzN5Y1qGBnePqWXw0ExQOd22wm31

4.[学生端]双选系统使用手册

https://alidocs.dingtalk.com/i/p/ZO1pMzN5Y1qGBnePqWXw0E7qyxRNgm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