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研究生学术报告、社会实践、专业实践考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2760

各硕士点学院、2015级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为把好培养环节质量,现请各学院组织对2015级研究生进行必修环节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术报告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及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或作学术报告的次数不能少于20次,其中必须做学术报告1次。做学术报告1次可换算为听学术报告3次。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把学术报告记录册提交给导师审核。

2)由导师负责进行考核和评价,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然后由学院分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二、社会实践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勤工助学四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2)由导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并给出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最后由学院分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学期间原则上应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具体要求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研究生需提交: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

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学院组织专业实践考核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实践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校内导师代表、企业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辅导员等组成。研究生对专业实践进行汇报。在实践单位考核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综合确定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通过者,获得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三、信息系统录入审核(原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非新系统)

1.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还要登录信息系统登记学术报告活动,在“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和“做学术报告登记”菜单下,根据情况分别填写听学术报告和做学术报告的记录。请注意,必须在“做学术报告登记”中提交信息,教师端口才能看到学术活动记录

2.学术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登记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在 “培养管理”—“社会实践登记”菜单。

3.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登记专业实践报告信息,在 “培养管理”—“社会实践登记”菜单。

4.研究生秘书登录信息系统审核,在 “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学生学术报告审核”、“学生社会实践审核”菜单下,点击“未审核”,调出尚未审核的信息,根据导师考核的结果,填写意见,并在“成绩”栏作出选择。

四、材料归档及时间节点

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学术报告册、社会实践考核表、专业实践考核系列材料留存学院归档,不需要提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在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应在1220日前完成,研究生秘书的审核须在1229日前完成若信息系统未录入和审核通过,研究生不能提交答辩申请。

  

研究生处

2017-12-8

附件:

1.社会实践考核表(学术型研究生).doc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专业学位研究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