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更新)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10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现将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08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1800弄(六期学生公寓)

二、9月份可登录迎新网网址:http://welcome.sues.edu.cn(“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查询宿舍安排等相关信息。

三、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时要进行政治、学籍学历、身体健康复查,入学报到时应届本科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

四、新生凭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报到,报到时需带的其他材料:

1.中共党员应带县级以上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外省市新生介绍信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转至单位:“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入学时交学院负责老师。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转至单位:“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原党组织同步将CCPM中党员转至“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或“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共青团员入学时应带本人的团员证,入学后交辅导员统一办理团组织转接手续。如用智慧团建系统,请选择:上海市—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人所录取学院。

3.应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五、需要迁入户口的,应携带新生户口迁移证明等材料:

1.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户籍的学生、或户口是上海市集体户口的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选择迁户口或者不迁户口。

2.迁户口所需的材料:A、户口迁移证原件(上海市内迁移不能开具《户口迁移证》,可在原本科学校开具《户籍证明》用于办理户口迁移)B、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用A4纸);C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二面都要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和“出生地”两个栏目应注明到市、区或者县级(如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迁入地址”栏目须填写: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4.请在报到时将以上材料交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到大学城派出所办理,逾期作自愿不迁户口处理。

5.凡被我校录取的上海户籍(上海城镇居民户口、农业户口)的学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六、新生非特殊原因均应在学校住宿。如有特殊原因不住宿者,需在815前向宿管部提出书面申请,宿管部联系电话:021-67874146。在校住宿新生请自备床上用品,入住前签订住宿协议并按规定交纳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为1200/学年。

七、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在报到前一周向录取学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二周。无故逾期2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相关入学通知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ge.sues.edu.cn)查看下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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