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科体系的协调发展,优化学科布局,做好我校“十三五”学科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经研究,现开展校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事项
1.校学科建设对象须按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申报,也可以按照国家1997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申报。
2.学校一般以3年为一个周期开展学科建设工作,以项目的形式集中管理,统一组织申报、立项、检查、验收等工作流程,以便更好的规范管理。
3.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学科现有状况,明确本学院未来的学科发展方向,一旦确定申报学科名称,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负责人应是所属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对所有报送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个二级学院最多申报一个学科,各项代表性成果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科中重复填报。
二、经费支持
经校内外专家评审,对于准予立项的项目,学校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拨款。首次划拨经费的60%,剩余的经费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再进行调整划拨。
三、申报程序
1.认真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2.各学院于2017年3月20 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王萍老师(行政楼A113,67791224),同时发送电子版到1335946354@qq.com;
3.学校组织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研究生处
201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