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201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09 浏览次数: 2803
 

各硕士点学院及2016级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教育中最基本的文件之一,也是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请各硕士点做好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查看。总学分要求(含必修环节学分):管理学不少于34学分,工学不少于31学分,交通运输工程硕士不少于38学分,艺术硕士不少于5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学术型硕士不少于18学分,工程硕士不少于17学分,艺术硕士不少于26学分。

教师登录信息系统之后,在“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培养方案查询打印”中查看。研究生登录系统后,在“公共信息”—“学历硕士培养方案”中查看。

二、制定方法

以导师为主导,研究生与导师共同制定为原则。导师和研究生充分沟通,由导师结合每位研究生的特点分别制定。

三、执行要求

培养计划一经制定,须严格执行,不得轻易改动。如果不能完整执行培养计划,将影响研究生毕业与获得学位。

四、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1.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勾选培养计划课程

学院可设定一个时间段,让学生登录系统勾选培养计划课程。新生登录系统后,在“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菜单中勾选课程。选够足够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此处含必修环节),然后点保存。先不要点提交按钮,待秘书审核,通知提交时再提交。

如果导师认为需要选其他专业的课程,研究生可跨一级学科最多选1门课,在一级学科内可跨专业最多选2门课,记为非学位课。在“提交培养计划”的页面,点开“添加非学位课”按钮,可以查询并选择跨专业的课程。

2. 研究生秘书网上审核

1)查询新生培养计划选课情况。

在“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提交计划人数统计”菜单中,选择2016级,去掉“过滤已修学生课程编号”前的√,点查询,然后点总人数即可按人数多少排序。点开“详细信息”,可查看选修研究生名单。

2)查看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成功保存培养计划,秘书即可在“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学历硕士培养计划修改”按“已提交”和“年级”查询到。秘书可点开“修改”按钮查看审核。

3)通知相关学生调整培养计划

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新形势的需要,选课人数9人及以下课程不开课。人数不够的课程,或学院暂不开设的课程,尽快通知新生登录系统调整培养计划。导师认为必须上的课程,若不够开课人数,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自行学习。

3.研究生网上提交培养计划并打印

待本院全部学生的培养计划定好之后,学院规定一个时间段,通知学生登录系统点“提交培养计划”中的提交按钮,然后在“培养计划查询”菜单中打印培养计划1份,签字后交学院审核。

打印前需在电脑上安装打印控件,打印控件在附件中下载。

4.研究生上网选课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培养计划后,还须在“学生网上选课”菜单中选好本学期应上的课程,否则教师无法查询到上课学生名单并录入成绩。点“选课”按钮时,注意看清面向班级。

五、留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参照中国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报研究生处审定。总学分要求(含必修环节)管理学不少于31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工学不少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艺术硕士不少于5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26学分。免修政治课和英语课,增加汉语和中国概况(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两门课程为必修课程。学院应针对留学研究生的特点,增加23门专业必修课和若干选修课。

留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培养计划表。表格可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培养管理下载“留学生培养计划表”,打印签字后交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处审核并录入。留学生不能在网上提交培养计划,但应及时在“学生网上选课”中选课。

六、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1028日(周五)前完成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并督促研究生及时在网上选课。学生在系统中打印的培养计划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留存学院保管,逾期“提交培养计划”及“学生网上选课”功能将关闭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7791224,地点:行政楼A113

附件:研究生信息系统打印控件.rar

研究生处

201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