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08 浏览次数: 1325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201314号)精神和要求,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

1.               原则上各学院申报名额为:机械2名,电气1名,管理及社科6名,化工2名,材料3名,汽车3名,轨道1名,服装2名。

2.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要求由学院主要领导人担任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参加。1112日前提交评审工作小组名单。

3.                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成果附件以及本学科领域正高职称校外专家推荐信1份。

4.                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根据申请人的各项情况进行打分和综合排名,并充分重视申报人的学术道德情况。实属优秀也可在申报名额的基础上再申报。

      注意:三大检索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尚未检索到的,SCIEI源刊需提供源刊证明,若为国外英文期刊按B1类计,若为国内期刊按C类计,EI会议论文按C类计。CPCI论文无检索证明,不计。录用通知的论文,需提供版面费发票复印件。英文期刊论文,也需要开具证明。

5.                学院公示:各学院要在本学院内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申报获奖名单和有关申请材料至少公示5天。

6.                所有表格、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处,截止时间1120日。

研究生处 

20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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