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取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与政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5-15 浏览次数: 429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拟录取考生要进行人事档案审查与政治审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调档函与政审函的发放:全体考生的调档函与政审函将于 5 月 18 日 寄出,以挂号信形式寄给考生本人。

    2.考生持调档函到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单位以机要或特快专递形式寄往上海工程技术大

学研究生处,考生不得接触个人档案),持政审函到个人工作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出具政治审查材料。

    3.人事档案与政治审查材料务必于 6 月 5 日 前寄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 201620

     联系电话: 021-67791224 , 67791223

 

    注意:需要确认地址的考生请及时与我们取得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