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级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23 浏览次数: 36
 

各硕士点学院、2009级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为把好培养环节质量,现请各学院组织对2009级研究生进行必修环节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术报告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每个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及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或作学术报告的次数不能少于16次。做学术报告1次可换算为听学术报告3次。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把学术报告记录册提交给导师审核。

2)由导师负责进行考核和评价,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然后由学院主管院长进行审核,审核后在学术报告记录册第1页右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学院章

同时研究生还要登录信息系统登记学术报告活动,在“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或“做学术报告登记”菜单下,根据情况分别填写听学术报告和做学术报告的记录。导师也要登录信息系统审核,在 “培养管理”—“教师服务管理”—“学生学术报告审核”菜单下,点击“未审核”,调出尚未审核的学术报告登记信息,审核学生听学术报告的次数和做学术报告的情况,填写意见,并在“实践成绩”栏作出选择。

二、社会实践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勤工助学四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2)由导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最后由学院主管院长进行审核。

注意,研究生同时还应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登记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在 “培养管理”—“社会实践登记”菜单中填写。导师也要登录信息系统审核该信息,在 “培养管理”—“教师服务管理”—“学生社会实践审核”菜单下,点击“未审核”,调出尚未审核的社会实践登记信息,填写意见,并在“实践成绩”栏作出选择。

三、需上交材料

考核结束后,各学院于1130日前将研究生学术报告册、社会实践考核表各一份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