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1-28 浏览次数: 36
 

 

各有关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
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注册时间: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30至4:00;2010年3月1日正式上课。
注册地点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行政楼A113)。
2参加注册的研究生本人携带研究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处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别人代办。尚未缴纳住宿费的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处缴纳住宿费;自筹或委培研究生尚未缴清培养费的,请于注册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培养费。
3、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以书面形式事先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到研究生处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