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展开,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请各硕士点学院认真做好2010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确定工作。
一、确定导师的原则
研究生导师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不再更改。
二、导师要求
1.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选聘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对导师的基本条件要求,已通过遴选,具备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2.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可用于培养研究生。
3.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确定导师流程
1.学生与导师互相沟通,先达成初步意向,填好确定导师意向表;
2.学院填写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汇总表须经院长签字。
四、时间要求
各硕士点学院于2010年9月28日之前将确定导师相关表格及电子文稿交至研究生处。联系人:邹栎,联系电话:67791223,地点:行政楼A113。
研究生处
附: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生选导师意向表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
20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