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新生:
2007 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以
及入学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并准备近期一寸证件照 6 张。
报到后办理户口迁移须带以下证明材料:
1.由新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应注明户别、籍贯、出生地等信息,迁移地址请填写“上海市
龙腾路333号”,并核对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号码是否一致,否则需要重新开具迁移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入学通知书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迁移证若在开学前有效期已结束,无须重新开证明,持原证明也可办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