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与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在籍研究生(含休学、保留学籍)。
三、核准与补录内容
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学生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按《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详见附件。
四、核准和补录方式
请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完成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提交电子表格到研究生处。联系人:周晶,电话:67796008。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个人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一致。
2.此次信息核对和补录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学生必须按时提供完整和正确的信息。
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及表结构说明
研究生处
2019年1月11日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