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学院及2011级研究生:
请通知2011级硕士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栏目中登记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的相关信息,并将证明文件提交给研究生工作秘书。
1.考核依据及标准
依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沪工程研[2006]23号),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名义发表,并有研究生署名。只有发表在列入SCI、EI检索的学术刊物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刊物或国家科技部1405种统计源期刊或在ISTP(科技会议索引)检索到的论文或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认可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才能计入统计数。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记为1篇;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记为0.5篇。研究生至少发表或已录用1篇才能通过。
2.审核程序
(1)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发表论文登记”及“科研成果”菜单下登记发表论文信息。
(2)研究生秘书登录信息系统,在“毕业管理”—“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学生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菜单下对本学院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审核。
研究生须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研究生秘书,在成果复印件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和姓名。
A. 论文提交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首页复印件;SCI、EI、CPCI检索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B. 专利授权的提交授权证书复印件,受理的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及专利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
C. 科研项目提交结题证明复印件,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秘书网上审核通过,研究生才能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3.提交汇总表和附件
秘书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填入汇总表中,为方便统计,1项成果填1行,勿将多项成果填在一行内。将表格电子版、签字版及研究生提交的证明文件于2014年2月20日(第一周周四)下班前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4/1/15
附:1.研究生学术论文汇总表.xls
2.研究生专利及其他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