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
2009级硕士研究生将于2012年3月底毕业,请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试行)》文件,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09级研究生盲审、答辩及学位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 时间 | 内容 | 完成人员 |
抽盲审 | 2011.12.1— 2011.12.31 | 领取盲审号、抽盲审 | 研究生处 2009级研究生 |
送盲审 | 2011.12.6— 2011.12.31 | 交盲审材料,送盲审 | 研究生处 硕士点学院 2009级导师 2009级研究生 |
论文评阅 | 2012.1.4— 2012. 1.18 | 组织论文评阅 | 2009级导师 2009级研究生 |
答辩 | 分委会自定 (开题满1年方可申请,确保在3月16号前提交材料) | 组织安排答辩 | 硕士点学院 2009级导师 2009级研究生 |
学位申请 | 2012.3.12— 2012.3.16 (逾期不加入此次学位讨论) |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硕士点学院 2009级导师 2009级研究生 |
学位讨论 | 2012.3.19— 2012.3.23 | 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 |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处 |
学位授予 | 2012年3月底 | 举行毕业典礼 颁发学位证书 | 校领导 研究生处 硕士点学院 2009级导师 2009级研究生 |
请硕士点学院认真组织安排答辩工作,并按时上报所有学位申请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工作安排
请于1月13日前交研究生处备案。本学期不能确定的,最迟于2月21日(下学期第1周周二)下班前交研究生处备案。
2.答辩申请表
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菜单中完整地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后交学院签字。(若无法打印,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在“互动信息”—“通知和公告”栏目中下载安装打印控件。)由学院在答辩前1周左右统一送研究生处,然后领取学位申请表和资料袋。
3.研究生答辩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好放入资料袋中)
学位申请表 | 1份 |
与学位申请表所填内容一致的科研和学术成果证明文件 | 1套 |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 2份 |
答辩记录 | 1份 |
答辩评分表及表决票(须有学院盖章) | 1套 |
答辩决议草稿 | 1份 |
盲审异议、评阅争议、答辩争议、学位授予建议争议等相关材料 | 1套 |
最终版纸质学位论文(其中1本的扉页上要填写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专家姓名) | 3份 |
学位论文简介 | 1份 |
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光盘(WORD及PDF格式) | 1份 |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评分汇总表;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汇总表;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
5.不能按时毕业研究生的延期毕业申请表
请学院务必在2012年3月16日(下学期第4周周五)下班前将上述3—5项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逾期不加入此次校学位委员会学位讨论。
研究生处
2012年1月5日
附:硕士学位申请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