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学院、2013级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为把好培养环节质量,现请各学院组织对2011级研究生进行必修环节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术报告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及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或作学术报告的次数不能少于20次,其中必须做学术报告1次。做学术报告1次可换算为听学术报告3次。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把学术报告记录册提交给导师审核。
(2)由导师负责进行考核和评价,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然后由学院主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3.信息系统录入审核
二、社会实践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勤工助学四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2)由导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并给出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最后由学院主管院长进行审核。
三、信息系统录入审核
研究生还要登录信息系统登记学术报告活动,在“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和“做学术报告登记”菜单下,根据情况分别填写听学术报告和做学术报告的记录。请注意,必须在“做学术报告登记”中提交信息,教师端口才能看到学术活动记录。
研究生同时还应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登记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在 “培养管理”—“社会实践登记”菜单中填写。
研究生秘书登录信息系统审核,在 “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学生学术报告审核”、“学生社会实践审核”菜单下,点击“未审核”,调出尚未审核的信息,根据导师考核的结果,填写意见,并在“成绩”栏作出选择。
四、需上交材料
考核结束后,各学院于2015年12月29日(第16周周二)前将研究生学术报告册、社会实践考核表各一份交研究生处。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及审核须同时做好,否则研究生将不能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
研究生处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