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2015级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24 浏览次数: 1143
 

各硕士点学院及2015级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教育中最基本的文件之一,也是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请各硕士点做好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查看。总学分要求(含必修环节学分):管理学不少于34学分,工学不少于31学分,交通运输工程硕士不少于38学分,艺术硕士不少于5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学术型硕士不少于18学分,工程硕士不少于17学分,艺术硕士不少于26学分。

教师登录信息系统之后,在“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培养方案查询打印”中查看。研究生登录系统后,在“公共信息”—“学历硕士培养方案”中查看。

二、制定方法

以导师为主导,研究生与导师共同制定为原则。导师和研究生充分沟通,由导师结合每位研究生的特点分别制定。

三、执行要求

培养计划一经制定,须严格执行,不得轻易改动。如果不能完整执行培养计划,将影响研究生毕业与获得学位。

四、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1.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勾选培养计划课程

学院可设定一个时间段,让学生登录系统勾选培养计划课程。新生登录系统后,在“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菜单中勾选课程。选够足够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此处含必修环节),然后点保存。先不要点提交按钮,待秘书审核,通知提交时再提交。

如果导师认为需要选其他专业的课程,研究生可跨一级学科最多选1门课,在一级学科内可跨专业最多选2门课,记为非学位课。在“提交培养计划”的页面,点开“添加非学位课”按钮,可以查询并选择跨专业的课程。

2. 研究生秘书网上审核

1)查询新生培养计划选课情况。

在“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提交计划人数统计”菜单中,选择2015级,去掉“过滤已修学生课程编号”前的√,点查询,然后点总人数即可按人数多少排序。点开“详细信息”,可查看选修研究生名单。

2)查看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成功保存培养计划,秘书即可在“培养管理—培养信息管理—学历硕士培养计划修改”按“已提交”和“年级”查询到。秘书可点开“修改”按钮查看审核。

3)通知相关学生调整培养计划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沪工程教[2010]69号)相关规定,选课人数2人及以下课程不开课。人数不够的课程,或学院暂不开设的课程,尽快通知新生登录系统调整培养计划。

4)新生如已提交计划,还未交研究生备案时,学院要修改,可在“学历硕士培养计划修改”中查询修改。老生的培养计划已备案,需下载填写培养计划修改表,经批准后由研究生处统一修改。

3.研究生网上提交培养计划并打印

待本院全部学生的培养计划定好之后,学院规定一个时间段,通知学生登录系统点“提交培养计划”中的提交按钮,然后在“培养计划查询”菜单中打印培养计划2份,签字后交学院审核。

打印前需在电脑上安装打印控件。打印控件在“互动信息—通知公告查询”中下载。

4.研究生上网选课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培养计划后,还须在“学生网上选课”菜单中选好本学期应上的课程,否则教师无法查询到上课学生名单并录入成绩。点“选课”按钮时,注意看清面向班级。

五、留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参照中国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报研究生处审定。总学分要求(含必修环节)管理学不少于31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工学不少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艺术硕士不少于5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26学分。免修政治课和英语课,增加汉语和中国概况(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两门课程为必修课程。学院应针对留学研究生的特点,增加23门专业必修课和若干选修课。

留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培养计划表。表格可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培养管理下载“留学生培养计划表”,打印签字后交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处审核并录入。留学生不能在网上提交培养计划,但应及时在“学生网上选课”中选课。

六、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128日(周二)前将制定好的培养计划表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交一份至研究生处,并督促研究生及时在网上选课。逾期“提交培养计划”及“学生网上选课”功能将关闭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7791224,地点:行政楼A113

研究生处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