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研究生学术报告、社会实践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2 浏览次数: 1277
 

各硕士点学院、2016级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为把好培养环节质量,现请各学院组织对2016级研究生进行必修环节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术报告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及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或作学术报告的次数不能少于20次,其中必须做学术报告1次。做学术报告1次可换算为听学术报告3次。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把学术报告记录册提交给导师审核。

2)由导师负责进行考核和评价,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然后由学院分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二、社会实践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含教学助教)、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管理实践(含管理助教)、勤工助学四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考核通过者记2学分,不通过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完成后,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学术型研究生)。

2)由导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并给出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

3)最后由学院分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三、材料归档及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于122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学术报告册、社会实践考核表系列材料留存学院归档,不需要提交研究生处。

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模块正在修改中,后续再另行通知登录信息系统提交相关内容,并进行审核。

  

  

研究生处

2018-11-22

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学术型研究生).doc